“无废城市”进行时,11+5城市开展试点
发布时间:2021-05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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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“无废城市”?
在4月12日下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,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副司长周志强介绍,开展“无废城市”建设试点,是党中央做出的一项重大改革部署,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。“无废城市”是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,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,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,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,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。
如何建设“无废城市”?
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是“无废城市”建设的重要任务,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:一是通过发布绿色生活方式指南,制定无废商圈、无废饭店、无废公园、无废景区、无废学校、无废机关等创建标准,引导公众在衣食住行等方面践行简约适度、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。二是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,限制生产、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、塑料餐具,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,扩大可降解塑料产品的应用范围。三是全面推进快递包装绿色治理,推动同城快递环境友好型包装材料全面运用。四是率先落实垃圾分类要求,推动资源化利用。五是加强宣传引导,广泛动员各方参与,促进各方从旁观者、局外人、评论家转变为践行绿色生活方式的宣传员、参与者、贡献者。
“无废城市”的试点有哪些?
目前,开展试点的11+5个城市和地区正在按计划推进。一年来,“无废城市”的理念也逐步得到了各方的认同,浙江省、吉林省政府已经决定在全省开展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工作。
试点城市包括:
广东省深圳市
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
安徽省铜陵市
山东省威海市
重庆市(主城区)
浙江省绍兴市
海南省三亚市
河南省许昌市
江苏省徐州市
辽宁省盘锦市
青海省西宁市
同时,将河北雄安新区、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、中新天津生态城、福建省光泽县、江西省瑞金市作为特例,参照“无废城市”建设试点一并推动。
来源:中国网、中国包装杂志